香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特别行政区。香港自1842年开始由英国统治,至1997年,中国政府按照「一国两制」的原则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。根据《基本法》规定,香港目前的政治制度将会维持五十年不变,以公正的法治精神和独立的司法机构维持香港市民的权利和自由。
·政府首长:行政长官
·政府内阁:行政会议
·立法机关:立法会(共70个议席)
·最高上诉法院:终审法院
香港政府架构
《基本法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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